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印发的《余杭区产业基金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浙江省财政厅于2021年7月发布了《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1〕75号)文件,标志着省产业基金进入3.0模式。根据省产业基金最新文件精神,原余杭区出台的区产业基金纲领性文件《余杭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意见》(修订)(余政办〔2018〕46号)相关内容已无法满足现行我区经济形势发展需求。同时基于区划调整后余杭区产业基金未来发展谋划,建议对余政办〔2018〕46号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由“总则、资金来源和基金规模、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投资方向和要求、运作模式、投资项目退出、费用和收益管理、风险防控和考核评价”八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具体介绍了余杭区产业基金是由区政府主导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监管、防控风险”的原则,投资政策类、引导类、效益类三类产业项目。

第二部分“资金来源和基金规模”阐述了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以财政出资为主,国有企业出资为辅。产业基金以基金池方式运作,到2025年底全区政府产业基金母基金规模力争达到100亿元。

第三部分“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主要介绍了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其中“组织架构”中介绍了余杭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立、余杭区产业基金运作方式及日常经营管理等;“职责分工”主要介绍了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国资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基金监管部门和区金控集团的主要职责。

第四部分“投资方向和要求”主要介绍了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要求、产业基金重点投向和产业基金不得从事的业务。

第五部分“运作模式”主要对政策类项目、引导类项目、效益类项目进行了解释。

第六部分“投资项目退出”对产业基金退出方式作出了解释和要求。

第七部分“费用和收益管理”中对委托管理费用、业绩奖励、管理费用扣减方面、子基金管理机构适度让利条件等都进行了明确。

第八部分“风险防控和考核评价”则规定了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建立分级审批机制、产业基金收益损失管理、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等四项风险防控机制。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意见》解读机关:区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汪钟洪(区财政局企业科正科长级事业干部)
电话:0571-8951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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