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于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2022年9月底前,决定在全区开展淘汰置换活动。为了更好地指导我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的顺利开展,现拟定了《余杭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余杭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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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
2022年3月10日
关于对《余杭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doc
余杭区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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