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为切实贯彻“乡村振兴,人才先行”理念,加快打造农业人才集聚高地,努力创建人才引育新模式,积极推进“三农”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政策依据:本《实施细则》主要依据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的通知》(余政发〔2022〕10号)、《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余农发〔2022〕74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范围:余杭区所有镇街。

四、政策框架: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认定、“土专家”认定。

五、行动目标:本《实施细则》为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优胜劣汰制定相关依据,提升农民素质教育培训的新方法新思路;充实我区“土专家”人才库,利用师傅带徒项目更多更好的培养年轻一代技术人员。

六、主要内容:本《实施细则》由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认定、“土专家”认定2个部分组成。

农民素质教育田间学校认定。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培训内容、认定与评价、资金补助、田间学校撤销及其他规定予以明确。

“土专家”认定。对申报条件、资助方式、申报程序、申请材料、其他规定予以明确。

七、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     顾万帆

联系电话   0571-89182590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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