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余杭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管理办法》(余财政〔2019〕30号)工作要求,现将《余杭区产业基金实施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余杭区溪沁路8号1号楼4单元4楼余杭区财政局企业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71-89392155,联系人:俞峰。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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