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发挥好其在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20号)、《浙江省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浙农经发〔2013〕15号)等精神,我局牵头拟定了《余杭区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化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请于9月1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89391763

       邮箱:ZCdiaoyan@163.com


       附件:余杭区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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