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现就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北湖中心小学的余杭区北湖中心小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北湖中心小学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服务( 招标编号:Y3301100000004688002 )。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价为 21.2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 线路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人) | 预计出行人数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线路一:丽水5天 | 项 | 3000 | 省内:3000元39人; 省外:5000元19人; | 21.2万元 | 省外超过5000元外的预算由单位员工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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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二:吉林5天 | 项 | 500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开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无需密封(均须加盖公章):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1: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注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瓶窑镇羊城路77号瓶窑商城5楼516室(吴江生活超市旁观光电梯上五楼)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瓶窑镇羊城路77号瓶窑商城5楼516室(吴江生活超市旁观光电梯上五楼)
十、质疑和投诉:
1、质疑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 :http://gks.mof.gov.cn/,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振兴东路2号维时代广场4号楼301室)。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北湖中心小学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
项目联系人姓名:郎剑
电话:13067960150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振兴东路2号维时代广场4号楼301室
项目联系人姓名:朱霞娟
电话:89282033
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北湖中心小学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