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收费管理,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非居民生活垃圾自运处置费两项系本次调整,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标准执行《杭州市余杭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余政发〔2009〕193号)文件规定。

公示时间:2019年9月6日

联系电话: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0571-86227011

邮箱:yuhangfagai@163.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