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9〕16号)和《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扶贫办〔2020〕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杭州市余杭区健康扶贫工作,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牵头,经过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TYJSGL2020-033 ),由中标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负责余杭区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业务,日常服务工作由辖属机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公司负责。
保险期限: 2021 年 1 月 1日0时- 2021 年 12 月 31 日24时
保障人员: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保障范围: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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