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关停企业补偿奖励政策,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牵头,会同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会商研究,对《余杭区因环境整治、落后产能淘汰、污染物减排关停工业企业补偿奖励政策》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0日、10月12日-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污染防治科)86177532,传真86222056。

附件:《余杭区因环境整治、落后产能淘汰、污染物减排关停工业企业补偿奖励政策》(修订稿)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0年9月28日


《余杭区因环境整治、落后产能淘汰、污染物减排关停工业企业补偿奖励政策(修订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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