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设计与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设计与施工项目由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进行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设计与施工项目。
2、建设范围、内容及规模: 涉及建筑为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N地块12#楼,位于西溪湿地艺术集合村莲公荡路9号,建筑为钢混结构,局部共三层,总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左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内部整体装修改造 、入户门头改造、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公共区域部分改造(含厕所)等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所涉及的内容。
3、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330万元。
4、本项目总工期: 90日历天。
三、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建设范围和内容内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建安工程施工(含部分设备采购),以及保修服务等建设方面的内容,其中: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内容为建筑内部整体装修改造 、入户门头改造,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重新提升改造等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所涉及的内容、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工作。
2、建安工程施工(含部分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包含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建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以及原有部分构筑物拆除和清理,原有设备设施的拆除与利用,完工后的室内空气治理等工作。
3、其他
3.1本次招标项目如涉及到用水用电扩容、通讯网络开户的由招标人负责实施并负责在场地内提供接入点,接入点之后的水、强电、弱电等内容纳入招标范围。
3.2、原有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并将可利用部分以甲供的形式纳入建安工程施工,其余由中标人负责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资格要求:
1.1、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1.2、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个;
1.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承担设计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工作的必须为具备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等相关内容。
1.4、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1.5、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企业)已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或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办理信息录入手续。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注册在投标人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无在建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注册企业的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余杭区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五、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国贸中心10楼】。
六、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其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进行授权;
3、投标人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4、提供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或余杭区建筑市场信用网查询的网页打印件(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为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企业);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的加盖注册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2)原件。
注:投标人应确保以上所有具有有效期的证书等资料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均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制,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只有参加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访溪路西溪湿地洪园办公楼东楼 |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玩月街88号国贸中心10楼 |
联 系 人:杨工 | 联 系 人: 董一标 |
电 话: 0571-89081191 | 电 话:0571-8623582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92475981 @qq.com |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受托人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报名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工程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作为联合体代表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报名、开标、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