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杭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杭州市余杭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对于因水而名、因水而兴、因水而美的杭州,水更是享誉世界的“金名片”。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节水工作,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再次强调,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2019年4月,经中央深改委审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印发实施,标志着节水上升为国家意志和全民行动,并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负责本辖区节水工作,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6月,《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2020年10月《杭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二、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方案》先后征求18个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截止2020年11月11日,共收到各类书面反馈意见4条。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通过明确“总体要求”、实施“六大行动”、完善“六项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发力、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节水新格局。
(一)明确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节水行动,争当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的排头兵,努力把余杭区建设成为杭州市节水行动的标杆城市。确定了三阶段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市领先水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0%和4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2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底,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省同等城市先进水平,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5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国同等城市先进水平,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8亿立方米以内。
(二)实施“六大行动”
1.实行总量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流域用水管控,严守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底线,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建立节水评价机制。
2.实行农业节水增效行动。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到202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万亩。
3.实行工业节水减排行动。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到2022年,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90%以上,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4.实行城乡节水降损行动。将节水措施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到2022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以上,城镇小区供水DMA管理占比2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节水机关比例达60%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
5.实行节水标杆示范行动。开展节水标杆评选,到2022年,分别打造2个节水标杆酒店、2个节水标杆校园,4个节水标杆小区,4个节水标杆企业,新增2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节水宣传教育基地1个。
6.实行科技创新引领行动。推动节水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
(三)完善“六项机制”
1.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原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
2.健全节水奖惩机制。出台节约用水奖励政策,对再生水回用、雨水蓄集利用、节水技改等项目给予政策激励。
3.探索取水权交易机制。深化水权制度改革,根据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合理确定区域用水权益。
4.创新节水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
5.落实水效标识管控机制。推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
6.完善用水监测统计机制。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开展生产生活用水、河湖补水和环境用水统计。
(四)落实“六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推进落实。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四是保障资金投入。五是强化公众参与。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本《杭州市余杭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由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区林水局陈俊辉
联系电话:8623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