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余杭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杭州市余杭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余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重大节水工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推动制度、政策、技术和机制创新,提高用水效率。继续保持省市节水领域排头兵的位置,为杭州市“重要窗口”展示节水领域“头雁风采”。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强化协同。加强区党委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努力构建党委政府亲自抓、牵头部门主责抓、相关部门协同抓的节水推动机制。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在各领域、各地区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在化工和食品等重点用水行业率先突破。

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建立健全节水政策体系,完善市场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强化宣传、典型示范。搭建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针对性和有效性。树立节水标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节水管理机制和工作网络健全完善,重点领域节水取得重要进展,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0%和4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镇居民年人均生活用水量控制在5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9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2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市场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基本建立,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8%和50%以上,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5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制度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和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8亿立方米以内,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六大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行动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健全全区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定并实施相关用水总量控制计划,加快落实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指标。

2.推进流域水量分配。强化流域用水管控,严守河湖生态流量(水量)底线。2022年配合完成东苕溪(杭州段)水量分配。

3.实施用水全过程管控。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严控跨区域、跨流域引调水及其规模。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二)农业节水增效行动

4.推进农业节水灌溉。以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灌区节水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灌区计量、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全区围绕“两区”建设,202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万亩。到2022年,水肥一体化面积达到0.8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万亩,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区2个,争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5.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推进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鼓励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2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率达到100%,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达100%,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达到20家。

(三)工业节水减排行动

6.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中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改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定期开展耗水工业大户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2020年,完成水平衡测试10家,清洁生产审核10家。到2022年,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90%以上,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

7.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与绿色升级,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工艺系统节水、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广企业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余杭区千岛湖配水工程已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通水,加快推进千岛湖配水工程在余杭区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的分质供水。到2022年余杭区完成园区分质供水规划编制并推动尽早实施。

(四)城镇节水降损行动

8.推进城镇节水。将节水措施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的系统性,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推进新建小区、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加强再生水和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到2022年,实施1个城市再生水利用项目,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6%。

9.实施管网更新改造。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减少供水工程输水环节跑、滴、漏、冒现象,降低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和小区供水DMA制度。到2022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改造老化管网70公里,城镇小区供水DMA管理占比达25%以上。

10.推动公共节水。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水诊断,全面使用节水器具,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对居民更换节水器具提出相应的鼓励和补贴政策,新交付精装修商品房节水型器具达到100%。到2022年,全区区级机关、区级事业单位节水机关创建比例分别达到100%、60%以上。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11.推进农村节水。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严格农村饮用水计量收费,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质、同标、同服务”。到2022年,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保持95%以上,全面落实水费收缴制度,水费收缴率达到100%。

(五)节水标杆示范行动

12.开展节水标杆评选。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通过示范带动和比学赶超,实施节水标杆建设。推进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到2020年,打造1个节水标杆酒店、1个节水标杆小区、1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到2022年,打造2个节水标杆酒店、2个节水标杆校园、4个节水标杆小区、4个节水标杆企业,新增20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建成1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

(六)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13.推动节水技术创新。鼓励节水产品和技术研发,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

三、六项机制

(一)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在省市相关文件体系下,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建立原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输水工程运行管理,促进水源地保护。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动水资源税费改革。

(二)健全节水奖惩机制。建立健全节约用水奖励机制,出台节约用水奖励办法,对再生水回用、雨水蓄集利用、节水技改等项目给予政策激励,对取得突出成绩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违法取水、恶意拖欠水费、违规排污等不良信息依法纳入公共征信平台。

(三)探索取水权交易机制。深化水权制度改革,根据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明确千岛湖配水工程在余杭区的年度取水计划,探索千岛湖配水工程在余杭区用水指标的有偿转让。

(四)创新节水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节水服务机构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咨询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

(五)落实水效标识制度。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强水效标识制度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选择水效更高的产品,鼓励生产者改善产品的节水特性,鼓励销售者在进货和陈列商品时选择高效节水的产品。

(六)完善用水监测统计机制。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取水实时监控进一步向灌区用水、城镇用水大户延伸。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生产生活用水、河湖补水和环境用水统计。

四、争先创优

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节水。2020年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禁止区内市政供水管道(含消火栓)取水浇灌绿化等行为的通知》,以“优水优用”的方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优质用水,最大限度地利用好优质原水,禁止市政公共供水管道(含消火栓)取水浇灌绿化。通过在交通、市政等领域推进绿化节水灌溉,发挥节水示范引领的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余杭区林业水利局会同各牵头单位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全区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节水工作的监督指导。区委区政府对本地区节水行动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二)强化推进落实。依据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落实好余杭区的节水建设工作。按照目标任务各牵头部门组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工作,并将年度实施计划及推进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林水局。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党委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将单位GDP用水量等用水指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绿色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节水行动年度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五水共治”考核。

(四)保障资金投入。区财政部门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相关要求,重点支持节水“六大行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节水宣传教育等工作,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

(五)强化公众参与。开展全民节水行动,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定期开展节水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发动群众志愿组织参与节水服务。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合理用水、文明用水、简约适度的良好节水氛围。及时发布节水管理政策和信息,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和水平。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余政办〔2020〕7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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