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

  福寿螺抗逆性强、繁殖力高,危害农业生产,破坏水域生态环境,威胁人体健康,被生态环境部列为首批16种危害极大的外来入侵物种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的工作部署,有效防治福寿螺,维护水域生态,保障农业生产,2017年以来,通过宣传培训、防治试点、政策引导、督查考核等举措及人工灭螺保洁、福寿螺收购试点等防治措施,福寿螺防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通过前期试点,为更高效开展福寿螺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防治范围

  经普查,发生有福寿螺的镇、街道。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宣传培训、防治试点、政策引导、督查考核等举措,进一步深化福寿螺防治工作,进一步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进一步助力“五水共治”、“美丽余杭”建设。

  三、福寿螺形态识别和防治办法

  福寿螺头部呈圆筒形,有前、后触手各一对,头部腹面为肉块状的足,足面宽而厚实。壳短而圆,大而薄,壳右旋,雌雄同体,异体交配。其最容易辨认的特征是雌螺可以在水线以上的固体物表面产下“卵块”,刚排出的卵为鲜红色,以后渐变为粉红色、灰淡红色,空卵壳为白色,整个卵块呈蜂窝状。

  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协调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技术措施,综合施策。

  1. 农业防治。在福寿螺的发生区,更改耕作制度,实施水旱轮作,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整修沟渠,清理淤泥,铲除稻田边、水沟边杂草,破坏福寿螺的越冬场所。适时排水晒田,降低幼螺的存活率。

  2. 物理防治。在进排水口安置拦截网(孔径4. 75 mm),阻止福寿螺幼螺和成螺随水传播,对沟渠、池塘和农田进行人工捕螺摘卵或结合农事操作捡拾成螺、卵块,集中销毁。

  3. 生物防治。在湖泊、河流、沟渠、池塘等水系中,放养草鱼、中华鳖、青鱼、鲤鱼等水生动物捕食福寿螺。

  4. 化学防治。在农田、池塘等封闭型非饮用水域,可按规使用6%四聚乙醛灭螺,应注意休药期后才可排灌水。

  四、资金政策

  区财政每年在区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福寿螺防治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在全区面上福寿螺防治工作(宣传科普、监测预警、教育培训、防治试点等);年底根据各有关镇街上报当年防治工作资金使用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区财政给予50%补助,各镇街给予50%配套补助。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制定防治方案。各地要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助力“五水共治”、“美丽余杭”建设高度,重视福寿螺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防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门人员、资金和物资,开展防治工作。

  (二)宣传发动,开展群防群治。各地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福寿螺防治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将防治工作结合进日常巡查内容。对收集的福寿螺及卵,要采取消毒粉碎深埋、对接养殖场资源化利用等形式处置,防止二次污染。要及时处置反馈福寿螺信访交办件,做到及时接收、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三)严格管理,提高资金绩效。各地要细化工作流程、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年底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总站报送资金使用审计报告等书面材料作为资金拨付依据。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3年,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19年6月17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