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进一步统筹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防控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我区“低散乱”专项整治和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开发建设工作为重心,推进我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5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8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余杭区因环境整治、落后产能淘汰、污染物减排关停搬迁工业企业补偿奖励政策>的通知》(余政办〔2013〕301号)等有关政策。
二、主要内容
包括发展定位、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安排、工作任务、政策措施六方面内容。
(一)发展定位
明确余杭区区域化工发展定位:限制发展。
(二)工作目标
明确对于不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就地改造达标、异地搬迁或关闭退出。
(三)工作原则
明确属地为主,部门协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的工作原则。
(四)工作安排
明确调查摸底、搬迁改造两个工作阶段。
(五)工作任务
明确全面摸底评估、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编制方案、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妥善化解风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任务。
(六)政策措施
明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策、强化督促检查等政策措施。
三、适用对象
不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四、注意事项
本方案自2019年2月3日起施行,搬迁改造工作于2018年底前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林旭
联系方式:0571-8856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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