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结合2018年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法制化、规范化,在2016、2017年度公布的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全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总面积135.893平方公里;同时将乔司街道东冠逸家小区、复地连城小区、复地又一城小区、佳兆业小区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
本通告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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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510696/2018-117136 | 文件编号 | 余政发〔2018〕38号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18-07-10 14:1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
统一编号 | AYHD00-2018-0003 | 意见征求与采纳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696/2018-11713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文件编号
余政发〔2018〕38号
发布日期
2018-07-10
统一编号
AYHD00-2018-0003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通告
2018-07-10 14:17
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结合2018年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法制化、规范化,在2016、2017年度公布的余杭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全区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总面积135.893平方公里;同时将乔司街道东冠逸家小区、复地连城小区、复地又一城小区、佳兆业小区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
本通告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