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区经信局拟订的《余杭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等高质量发展企业提升培育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余杭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等高质量发展企业提升培育计划
为打造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为核心,新经济为引领的现代经济体系,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等高质量发展企业在我区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引领和标杆示范作用,全面落实“凤凰行动”,特制定本计划(简称“冠军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抓住实施“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机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培育与提升相结合、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相结合,通过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培育一大批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等高质量发展企业,引导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的创新、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再造新动能、形成新优势,促进我区工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主要目标
经过3年(2018-2020年)努力,实施“冠军计划双百工程”,力争全区100家工信经济企业成为冠军提升企业,即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新经济领域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等;100家工信经济企业成为冠军培育企业,即区级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等高质量发展培育企业,打造一大批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成为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为我区落实“凤凰行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计划方案
(一)认定标准
(1)冠军提升企业
确认为余杭区冠军提升企业的,需符合以下条件1项以上:
1.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2.浙江省经信委隐形冠军企业;
3.新经济领域国际权威榜单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或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高速成长型创业企业;
4.上市企业;
5.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软件业务收入100强或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等条件之一的高质量发展企业。
(2)冠军培育企业
确认为余杭区冠军培育企业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1亿元(新经济领域3000万元)以上,且需符合以下条件1项以上:
1.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
2.浙江省经信委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3.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际国内细分行业中排名全国前三以上,或是与国际国内大型企业形成密切协作配套关系的企业;
4.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领域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高速成长型创业企业。
(二)平台培育
以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未来科技城(海创园)两大国家级产业平台为引擎,抢抓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两廊”建设的历史机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发挥平台人才供给、模式输出、资源配置等优势,着力涵养一批高质量发展企业,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全省唯一的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首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也是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的重要一环,拥有国家级企业孵化器、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家纺服装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发挥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政策优势,积极对接杭州城东智造大走廊、沪嘉杭G60科创走廊战略,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战略,促进产业智慧化,着力培育一批以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为主的冠军企业。
2.未来科技城(海创园)是中组部、国资委确定的全国四个未来科技城之一,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重要结点,同时也是第三批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成为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最为密集、增长最快的人才特区。发挥未来科技城(海创园)人才、体制优势,继续强化创新引领,完善人才、研发及产业化的全方位扶持政策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智慧产业化,支持阿里巴巴等平台型企业通过业务拆分等形式培育孵化,着力培育大一批以独角兽为主的冠军企业。
(三)发展路径
一是完善机制。健全完善各相关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互补、政策叠加效果。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推动工作创新,强化工作落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是加大培育。鼓励冠军企业在分享经济、智能经济等方面探索新业态和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各类投资基金建立冠军企业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健全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支持冠军企业上市。
三是全面推进。通过冠军企业示范引领,培育一批促进广大中小企业发扬工匠精神,走“专精特新”之路,带动和支撑相关行业的创新发展和协同发展。支持企业以市场联盟、产品合作、系统集成工程整包等多种形式开拓国际市场。
(四)扶持举措
一是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冠军企业在享受全区产业扶持政策外,还将享受专项扶持政策(具体政策另行制定)。对冠军企业申报上级部门项目资金支持的项目或申报重大荣誉的,予以优先支持。各平台、镇街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列入培育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土地、人才、配套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企一策”的具体支持方案。
二是鼓励创新创强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创新资源,对冠军企业申报、承担重大课题和项目予以政策配套。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设立各类创新载体。支持冠军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及研发技术服务的推广和试用。
三是落实减负惠企政策。将“漫灌”式普惠减负转变为“滴灌”式精准减负,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冠军企业减负内容、减负方式,更好发挥减负惠企政策的引导作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助推冠军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四是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冠军企业在培育提升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通过编印典型案例、组织企业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培育更多企业走“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之路,早日成为冠军企业。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余杭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独角兽等高质量发展企业提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有关区级部门及平台为成员,负责高质量发展企业提升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由区经信局承担。
(二)强化精准服务。建立动态的冠军企业入库、公布等机制,实施精准的政策解读、产业引导、信息交流、政策兑现、项目审批、人才服务等,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
(三)强化运行监测。建立冠军企业信息数据库,动态监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项目投资、技术创新等各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一季一通报”,报送专题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强化宣传推广。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促进冠军企业提升培育的方针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全区上下共同推动冠军企业提升培育的深厚氛围。
本计划自2018年4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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