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措施举措,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系统解决方案,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号)、《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7〕11号)、《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7〕22号)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然而,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规模总量大、涉及行业领域多、监管部门职责不清、安全风险高且不断加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亟需得到有效治理。
为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号),定于2016年12月到2019年11月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此项工作涉及10个方面、40项具体任务,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明确了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一体系、一平台、两能力”(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2017年4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22号),提出了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合力、压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摸清安全风险、搬迁人口密集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合理布局危险化学品产业的工作目标。
二、我区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按照“只减不增,不新审批”的总体规划,经过区安监局危化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区经信、区环保部门淘汰落后产能、整治污染企业等措施,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有储存经营企业数量逐年减少,2014年以来,已减少危险化学品许可企业44家。现阶段,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有储存经营企业呈现“低、小、散”的特点。一是技术含量低。17家油墨涂料生产企业均是以多种化学物质进行物理混合形成产品,6家工业气体生产企业中有3家是以多种气体物理混合充装后销售、3家农药生产企业中有2家农药生产企业是购买原药后添加一些高岭土悬浮剂形成产品,6家化工原料生产企业中有2家是以大桶危险化学品分装为小瓶进行销售,这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不高,且油墨涂料生产企业和农药生产企业除存在安全风险外,还对环境有较大影响。二是规模相对较小。3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仅有12家是规模以上企业,总占地面积521.605亩,总产值109403万元,亩均产值209.74万元,亩均税收7.7万元;26家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油库和危化品生产许可企业)中仅有4家是规模以上企业,总占地面积98.198亩,总产值51244.17万元,亩均产值521.85万元,亩均税收9.96万元。这些企业规模小,产值低,税收不高,但风险不小。三是分布散。我区没有设立化工园区,也不计划设立化工园区,这些历史遗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有储存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重大危险源企业在各镇街、开发区均有分布,其中瓶窑12家,塘栖11家,良渚10家,开发区9家,仁和7家,余杭4家,南苑3家,仓前2家,崇贤2家,百丈1家,黄湖2家,径山1家,乔司1家,星桥1家,运河1家(总计67家)。
目前我区危险化学品单位主要有: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1家,其中油墨涂料生产企业17家,工业气体生产企业6家,化工原料生产企业5家,农药生产企业3家。
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131家(不含生产许可企业),其中加油站101家,油库4个,工业气体经营企业12家(不含生产许可企业),化工原料经营企业13家(不含生产许可企业),油漆经营企业1家。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13家,运输车辆217辆。
危险化学品码头9个,其中正常运行的3个,停产停业的5个,在建的1个。
重大危险源企业14家,其中涉氨制冷重大危险源企业6家,油库重大危险源4家,工业气体重大危险源企业3家,化工原料重大危险源企业1家。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6家,其中涉及聚合工艺的企业5家,涉及氧化工艺的企业1家。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较为危险,化学反应一旦失控,易发生爆炸事故。
涉氨制冷企业25家,其中从事冷库业务的企业22家,从事制冰业务的企业3家。
油气长输管道32km,其中石油长输管道7km,天然气长输管道25km,省级天然气分枢站1个,市级门气站1个。
剧毒品使用企业备案14家,易制毒经营企业备案单位41家。
2016年各镇街排查上报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725家。另外,我区还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5个部分。从规划布局、源头准入、风险排查、强化管控、关闭搬迁、应急救援等方面,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和治理措施,并对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职责进行了分工。要求各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自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主要涉及9个方面:
(一)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厘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鼓励和推进企业自动化改造、标准化创建、风险管控等措施,完善“黑名单”制度。
(三)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全链条排摸风险,并建立危险化学品数据库。
(四)统筹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企业安全距离控制规划,确保新设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距离得到落实、已设立的安全距离不侵蚀。制定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限制、退出政策措施,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关闭工作。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关口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重点项目实施联合审批,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试点工作。
(六)加强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探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实现危险化学品全流向、闭环化管理。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高危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燃气、工业气体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推进电子标签等信息化手段。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以消防力量为主,区内重点骨干危险化学品企业为辅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九)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专业化技能,推动各企事业单位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专业化人员。
四、主要亮点
(一)总体立意上有较大改变。科学总结杭州峰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强调多部门齐抓共管。
(二)进一步理清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理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职责。
(三)进一步摸清全区危险化学品风险点。排摸全区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应用危险化学品风险数据库、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等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四)进一步严格安全准入。源头上把关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建立全区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源头上把关全区禁止、限制和控制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
(五)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全流程信息化跟踪、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等手段,推进燃气、工业气体等涉及国计民生危险化学品钢瓶经营、充装、运输、储存、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的动态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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