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激发农村职业经理人内生动力,更好发挥乡村运营在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余杭区农村职业经理人启航项目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关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因地制宜推进乡村运营的指导意见》(浙委农办发〔2025〕23号)和《关于印发<“青才来余”入乡二十条(试行)>的通知》(余委农办发〔2026〕3号)等政策文件。
三、适用对象
余杭区农村职业经理人。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主要包含“目标任务、项目申报主体和要求、项目管理程序和补助标准”等三项内容,明确了农村职业经理人启航项目的申报、管理和补助等内容。
(一)目标任务:以项目补助形式引导农村职业经理人及团队围绕土特产开发、产业链延伸、网红点位打造等方向推动乡村运营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申报主体和要求:以强村公司为申报主体,由农村职业经理人依托强村公司组建项目团队并主导实施。在人员资质上,项目负责人须为上年度考核良好及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在方案质量上,须有清晰的资金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且通过强村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三)项目管理程序和补助标准:项目按年度组织开展,每年立项数量不超过10个,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流程覆盖申报编制、立项评审、第三方审计和项目验收四个环节,各环节均设置明确标准和责任主体。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直接拨付强村公司,单个项目上限50万元,并与验收结果挂钩:优秀等次全额补助,合格等次按实际支出70%补助,未通过验收的不予补助,且相关主体后两个年度不得申报启航项目。
五、关键词解释
强村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为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参股组建公司实体或入股区级联合发展平台等,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试行公司化运营兼顾社会效益的企业。
六、注意事项
本《实施细则》自2026年7月25日起施行,具体由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倪佳亮
联系电话:0571-895174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