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为余杭林水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上级部门及信息公开指南工作要求,根据主动公开信息性质不同,采用网页、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准确公开,以便公众全面知晓、充分参与、有效监督。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件,发布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91件。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开矩阵,在各级平台媒体发布信息313条,阅读量超300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规范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9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公开信息管理体系,完善信息发布“拟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着力整合林业、水利领域信息资源,加强对政策规划、行政许可、项目招投标等重点信息的归集与系统化管理,实现分类科学、查询便捷,有效提升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新媒体为支撑的公开平台矩阵。依据公众使用习惯,优化梳理网站栏目信息内容;强化“余杭林水”等新媒体平台的互动与服务功能,在政策多元解读、护林爱水宣传、组织公众活动等方面,推动平台从“信息发布”向“宣传互动”的综合载体转变,提升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

着力完善监督保障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专人定期对已发布信息开展审查维护,对公示期满、问题信息及时清理、补正,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严谨,存在内容要素缺漏、错漏字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渠道较为单一,宣传和意见征集范围不够广泛。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内容审核,完善“起草人-审核人-发布人”的“三审”机制,定期对要素完整性及表述准确性重点复查,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二是拓展多元发布渠道,在巩固传统渠道基础上,通过公众号、基层宣讲等形式提升公众参与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5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