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关于优化垃圾分类点位的建议 |
|---|---|
| 届次: | 十六届五次 |
| 领衔人: | 胡丽芬 |
| 承办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协办单位: | 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
| 处理情况: | 胡丽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垃圾分类点位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破解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邻避效应,减少小区垃圾分类信访,提升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具有一定指导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现答复如下: 1结合不同小区实际情况,优化小区垃圾分类点位设置。有条件的小区可正常开展定时定点投放,没有条件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以临时点位、流动点位等方式开展,比如定时在每楼栋下设置少量垃圾桶,到点撤桶等。 1.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设置要求。目前余杭区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位设置方面,主要区分两种类别:一是规划有具体投放点位的小区,通常按规划点位设置,规划依据和设置标准按照《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 33/T 1222-2020)执行。二是规划未明确具体投放点位的小区,通常参照《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 33/T 1222-2020)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 3301/T 0190—2024)设置,并按要求制定投放点位设置方案,充分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备案,严格组织实施和过程监管。为做好未规划投放点位小区投放设施的改造提升, 2.信访投诉多发、频发小区。针对小区垃圾分类问题信访投诉多发频发、矛盾突出的小区,鼓励镇街、村社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优化小区垃圾分类点位设置,比如将“定时定点”投放点位设置为流动式,采取定时撤桶、流动垃圾收集车等方式,既满足了小区生活垃圾投放需求,也平衡了业主的利益诉求。 2优化垃圾分类考核机制和考核评分细则,减少硬性考核指标条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部署要求,目前工作重点已调整为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垃圾分类从业人员和民众的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等各项任务。 同时为提升余杭区生活垃圾前端投放精细化管理成效,2025年起已在闲林街道、仁和街道率先试点推行生活垃圾“一户一码”建设,利用数字化监管平台对住户前端投放参与率、分类正确率、垃圾产生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给予一定积分奖励,镇街、村社、小区物业通过后台可准确掌握居民分类投放情况,居民利用积分可兑换同等价值生活用品等,通过精准监管和正面激励,有效提升居(村)民分类参与率和分类正确率。 感谢您对余杭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