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政策体制,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余杭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余杭区“补转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补转投”政策支持通过区级评审项目的“海创未来”人才项目及创新创业项目等,相关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企业须在余杭区内依法注册并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应为科技型或人才领衔企业;
2.项目符合余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性、良好的市场前景与产业化潜力,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可行;
3.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明确,无争议和纠纷;
4.项目负责人具有一定创业经验、专业技术能力与市场洞察力,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企业未被列入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
二、支持方式
企业自愿申请,经评审通过后可将项目考核年度补助资金最高额度转为项目启动资金,并签订协议。
第一年度,在企业实缴资本到位后,领军型人才项目企业可申请单年度最高400 万元“补转投”额度,优秀型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企业可申请单年度最高 200 万元“补转投”额度,补助金额根据企业股东实缴注册资本进行配置,剩余的金额按照研发投入进行补助,保持不变。第二、三年度,企业可继续选择第一年度模式申请补助转为投资(当年可享受的房租补助不变)。
在该项目“补转投”评审过会后首次引进社会股权融资时,“补转投”总金额按照该轮估值行权,行权后投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高于5%部分资金留待下一轮融资时行权。
三、申报方式
企业需登录“余省心”平台(网址:https://www.ysx.com.cn/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v2/index.html#/policy/detail?id=2816)提交余杭区补转投项目申请表(附件),已签有“海创未来”人才项目、创新创业项目任务书(协议、合同)的一并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2025年8月13日—8月17日
联系人:区科技局 杜锡兰 0571-88613593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