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鉴于药药好志翔大药房(杭州)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已申请不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经研究,决定解除与该五家单位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见附件)。
附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申请解除时间 |
1 | 药药好志翔大药房(杭州)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11日 |
2 | 杭州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悦云邸健康药房 | 2025年7月11日 |
3 | 杭州为诚人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通运街连锁店 | 2025年7月23日 |
4 | 杭州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海派风范茗园健康药房 | 2025年7月25日 |
5 | 杭州九铭大药房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