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我中心核查杭州窑北大药房等七家单位存在医保违约行为。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2024版/2025版)、《杭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2024版/2025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杭州窑北大药房等七家单位予以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解除杭州窑北大药房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详见附件1)。
二、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中止杭州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详见附件2)。
三、暂停医保费用拨付
暂停杭州胡萍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的医保费用拨付(详见附件3)。
四、督促履行医保服务协议
督促浙江元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余杭仓前医院等两家单位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详见附件4)。
附件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2: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3:暂停医保费用拨付的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4:督促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7月7日
附件1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解除时间 | 备注 |
1 | 杭州窑北大药房 | 2025年6月5日 |
附件2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中止开始时间 | 中止期限 |
1 | 杭州崇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2025年5月31日 | 4个月 |
附件3
暂停医保费用拨付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杭州胡萍大药房有限公司 |
2 | 杭州余杭北嘉苑口腔诊所 |
3 | 杭州药药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溪水岸店 |
附件4
督促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浙江元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余杭仓前医院 |
2 | 杭州余杭康逸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