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玮逸) 近日,区教育局印发《2025年上半年杭州市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第二批次)》,6月4日至17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余杭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申请流程 

网上申报 6月4日至1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杭师大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选择确认点“杭州师范大学”,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人员选择“余杭区教育局(第二批次)”。

申请人报名后请尽快加入QQ工作群:875950341(高中教资群)、967355558(初中、幼儿园教资群)、965022455(小学教资群)。

政策咨询 6月4日至19日,如有政策疑问,可向区教育局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体检安排 6月24日至27日,体检时间会根据最终报名人数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体检采用预约制,预约码及操作方法待网报结束后在QQ工作群中公布。申请人未在此时间段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本次认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5〕1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体检地点: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瓶窑镇羊山湾路8号)门诊楼4楼体检中心。

电子材料提交及审核 2025年上半年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在网报时上传相应材料。

申请人请将制证用的一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一致)装入信封,信封和背面上写清:体检编号+身份证号后六位+姓名,在体检时投入体检中心护士台指定信箱,体检编号将在6月18日左右在QQ工作群中公布。

受理认定 7月25日左右公布受理认定结果,如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予以认定通过。

送达阶段 证书制作完成后,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快递费用由区教育局承担。

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571-86232729;

邮寄地址: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12楼1219室(叶老师收)。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