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街道仁康安置房人防检测项目补充文件
项目编号: Y3301100000015318001
因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不再办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登记事项,故取消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具有经浙江省人防办备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的资格要求,并对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做如下调整。
一、对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中“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调整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浙江省人防办备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
调整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二、对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中:
调整前: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无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浙江省人防办备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截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调整后: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无需密封):(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对招标文件中“前附表”中“项号6 投标资格要求”:
调整前: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浙江省人防办备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
调整前: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民防空防护设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13时30分;;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开标室。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金信联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