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经履行事项征集、集体审议等程序,确认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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