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建议征集、集体审议等程序,我局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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