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规定,经履行事项征集、集体审议等程序,确认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管委会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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