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公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24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127/2025-0159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3-24 13:0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127/2025-0159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3-24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关于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2025-03-24 13:05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特此公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