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征集讨论,2025年度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1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1066/2025-01557
发布机构
仓前街道
发布日期
2025-03-21
关于公布余杭区仓前街道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说明
2025-03-2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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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征集讨论,2025年度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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