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5 00:00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保持专项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余发改中心〔2024〕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彭余线与235国道(原15省道)交叉口,与235国道平面交叉,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向南依次与义创路、科技大道、通北路平交,终点位于彭余线与太炎路交叉口,终点桩号K4+578.043。项目主线全长约4.58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宽度26~27m,其中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照明等)。项目总用地214.1085亩。项目总投资约10.0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78亿元。

本项目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双向四车道城镇化地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其中考虑通北路至终点现状无水杉,通北路至终点太炎路交叉口段路基标准宽度21.5m,其余主线路基标准宽度26~27m。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BYS01标段

工作内容为: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项目验收调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等相关验收资料,达到主管部门专项验收要求,协助发包人完成水保专项验收和备案等;(2)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本工程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之日止。

2.4质量要求: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浙江省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承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登录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补充(答疑、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3271100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S207径山公路服务站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http://www.yuhang.gov.cn/col/col1229373441/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1950-1号

联系人:祝工

 话:0571-88729292

 

招标代理: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6楼

人:谢璐璐

   话:18267345090


公告.pdf
彭余线(15省道至太炎路)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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