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秋石西加油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余杭区塘栖镇柴家坞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二级汽车加油站,设计规模:占地3.994亩(2663m2),设30m3的柴油罐1只、50m3的汽油罐2只和30m3汽油罐1只,油罐总容积145m3,双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单油品双枪加油机2台。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介质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噪声

柴家坞村民居

W

10m~750m

空气环境质量二级、声环境2

地表水

新桥港

W

120m

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加油站含油污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油污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暂存于废水池,定期委托水务公司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向周边水体排放,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地下水

本项目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废水均有效收集处理后进入废水池。企业应做好废水的收集工作,并做好管道的防渗处理。此外,项目污水处理装置也须做好防渗措施,并设置截流沟。在做好以上措施的情况下,类比同类企业,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不大。

3废气

项目设置有油气回收装置,卸油、加油产生的油气储罐呼吸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能够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基本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不良影响。

4噪声

类比同类型项目,加油站运行过程中噪声源强较小,做好区域内交通管理,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车速,同时,禁止在加油站场地区域内鸣喇叭,则本项目南、西、北三侧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类标准,东场界噪声能够达到 类标准,不对对周围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油罐清洗均由有资质单位清洗,含油废物由该清洗单位专用车辆回收,统一处理,符合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不外排,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

效果

废气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

场地

扬尘

1.施工场地或施工便道及引起扬尘的任何路段,每天至少洒水二次,早晨一次,下午一次,或在干旱季节洒水多次;

2.散装材料的装运卡车必须用篷布覆盖,堆料场在雨天、雪天和大风日也应用篷布覆盖;

3.严禁大风天气施工。

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卸油、储油、加油过程

非甲烷总烃

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能够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

场地

清洗废水

必须在施工场地挖一沉淀池,废水经过沉淀处理,上清液可作为场地洒水抑尘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用水

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

营地

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驻地应设置简易化粪池,粪便应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

生产、生活

生产、生活污水

1、排水系统严格采用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制;

2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固体

废物

施工期

施工

场地

建筑垃圾

1、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建筑材料,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运送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

2、运输时必须采用密封的车箱,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达到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施工

营地

生活垃圾

集中妥善存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的废物;对不可利用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运营期

油罐清洗

含油废物

油罐清洗均由有资质单位清洗,含油废物由该清洗单位专用车辆回收,统一处理

垃圾桶

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的废物;对不可利用的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噪声

施工期

施工

机械

噪声

1、避免夜间施工,如确需要夜间施工,则必须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夜间施工必须经余杭区环保局批准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明示公告附近企业。白天施工时,也要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电动机、水泵、电刨、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采用静压压桩方法施工,以减轻对周围的噪声影响。

4、建设单位施工期间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应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文明施工,同时应充分做好与周边企业的协调工作,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减少矛盾产生。

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

汽车进出

交通噪声

做好区域内交通管理,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车速,同时,禁止在加油站场地区域内鸣喇叭。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的初步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也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当地环境功能基本能维持区域环境现状。本环评认为在认真落实“三同时”及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1、对象和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3、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1218~20181229

征求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18124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杭州余杭交通经营有限公司

2单位所在地: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2

3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57578774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147-10

3)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

4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658173613

3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1-89163927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大街265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余杭交通经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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