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经各科室建议征集、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等程序,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4日
信息索引号 | 754424459/2025-0111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3-14 10:5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4424459/2025-01116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5-03-14
关于公布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告
2025-03-14 10:54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经各科室建议征集、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等程序,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说明。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