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合同违约责任追究的通知》(余政办〔2019〕7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并报区工业用地出让工作专班备案,我局拟对下列地块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我局。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调整项目的建设周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土地坐落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容积率 | 土 地 用 途 | 原建设 周期 | 调整后建设 周期 | 公告时限 |
1 | 传励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五常街道 | 余政工出〔2022〕16号 | 23830 | 1.2-1.8 | 工业用地 | 24个月 | 36个月 | 7天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