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交投基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谋划项目工程测绘服务第三标段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现对原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服务范围中“第三标段:良渚客厅周边环境及道路提升工程、良渚新城七贤路(疏港公路-杭长地面道路)新建工程、良渚新城经四路及北侧规划支路新建工程、良渚新城永塔桥路新建工程、良渚新城规划支路(庄墩路以北)道路新建工程等5个项目,招标概算165万元。”调整为“第三标段:良渚新城七贤路(疏港公路-杭长地面道路)新建工程、良渚新城经四路及北侧规划支路新建工程、良渚新城永塔桥路新建工程、良渚新城规划支路(庄墩路以北)道路新建工程等4个项目,招标概算85万元。”

2、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需求招标范围中删除“良渚客厅周边环境及道路提升工程:该项目为良祥路西侧4个地块的配套道路及景观绿化,北起康良路、南至杜甫港与良祥路相接。道路长度约1630m,外加周边景观绿化及毛家漾港河道驳岸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隧道、排水及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含亮化)、河道驳岸提升、路灯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3、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样本中“本次招标费用概算为165万元(其中良渚客厅周边环境及道路提升工程概算80万元、良渚新城七贤路(疏港公路-杭长地面道路)新建工程概算35万元、良渚新城经四路及北侧规划支路新建工程概算25万元、良渚新城永塔桥路新建工程概算15万元、良渚新城规划支路(庄墩路以北)道路新建工程概算10万元),当本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其他。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调整为“本次招标费用概算为85万元(其中良渚新城七贤路(疏港公路-杭长地面道路)新建工程概算35万元、良渚新城经四路及北侧规划支路新建工程概算25万元、良渚新城永塔桥路新建工程概算15万元、良渚新城规划支路(庄墩路以北)道路新建工程概算10万元),当本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其他。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4、未变更内容以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杭州余杭交投基础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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