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经单位自主申报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确定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33家单位为2025年度余杭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及调整情况见附件1-附件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现将名单报区政府备案。

详见附件。关于调整确定2025年余杭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备案报告.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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