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落实各级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林地占补平衡长效管理机制,探索补充林地责任指标市场化配置模式和森林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补充林地责任指标跨区域调剂管理办法(试行)》(浙林资〔2024〕22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种楼”与“种田”利益分享机制促进西部县(市)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4〕2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在广泛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基础上,拟定了《公布补充林地指标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羊城路566号

联系人:林卫鑫

联系电话:0571-89395198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8日

附件1:公布补充林地指标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公布补充林地指标价格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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