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开展联合检查,对当事人张瑾租住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共查获了12个品种,共计83盒(瓶)抗癌用药品。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称部分药品为他人放置在其住处的,并非其所有,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人员的信息。上述83盒(瓶)抗癌用药品的来源无法查清。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特此发布物品认领(协查)公告,公告期为30日。请相关药品的所有人,凭相关药品的来源凭证、与当事人之间的往来凭证等材料,在规定期限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及配合调查,逾期本局将对上述药品进行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潇列、李旺 联系电话:0571-89517960
联系地址: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5号楼17楼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队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