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3648002001)。
2.项目概况: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位于瓶窑镇南部新城区域崇化村内,北至金家路,南至蒿山,东至相邻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5692平方米(约23.54亩),总建筑面积约26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综合楼、辅助用房、发热筛查用房、门卫室、地下车库、道路、景观绿化工程以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完成瓶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节能评估、能效测评及能耗监测服务工作。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建筑节能”或节能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
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规模项目的节能评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节能评估合同及批复资料,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的,另须提供经业主盖章证明业绩内容的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黑名单的情况。
开标前提供下列一份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需装订无需独立包装,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业绩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10 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市民之家北6楼(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0号)瓶窑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满足建设单位进度要求,本项目服务期30日历天。
八、支付方式:
乙方提交《节能评估报告》通过当地图审机构的审查工作,收到住建局《节能审查意见书》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节能评估费,费用为实际总额的三分之一。乙方完成《能效测评报告》,提交能效测评文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能效测评费用,费用为实际总额的三分之一。乙方完成能耗监测系统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能耗监测费用,费用为实际总额的三分之一。
九、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降低后的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3]84号文件的进行计算,根据附件《降低后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收费基准标准》在计算收费时第一档计费基准标准按100%计取,第二档(含)起每档按50%的计费基准标准进行计取。能耗监测收费按节能评估收费的50%计取。计费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为准。节能评估收费报价已包含能效测评服务(占比50%),招标人在要求实施能效测评工作时不再单独支付能效测评服务费。
本次招标概算为15万元。当累计完成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乙方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签订补充协议;其他。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乙方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前程路28号
电 话:0571-86230801
联 系 人:舒工
招标代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元星大厦12楼
电 话:0571-86158803
联 系 人:沈工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人民政府
2024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