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政工出【2023】30号年产100万套智能控制器项目专项检测及质量常规检测澄清文件二

发布时间:2024-08-22 15:00

     余政工出【2023】30号年产100万套智能控制器项目专项检测及质量常规检测交易发包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交易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现更改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包含:见证取样检测(通用)或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在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录入通过的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二、原招标公告“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但在开标前需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一份(无需密封):”中: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17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方及以上的房建类项目类似检测业绩1个(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现更改为: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盖章的余杭区检测机构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中: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原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20217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方及以上的房建类项目类似检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及施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函;

履约承诺书;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如有)。

现更改为: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原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函;

履约承诺书;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如有)。

 

四、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原20248211030分”

现更改为:2024年8月27日10时30分”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人:杭州良翔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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