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至11月11日,余杭区审计局对郭健同志2019年12月至2021年9月任鸬鸟镇镇长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鸬鸟镇党委书记,廖洪星同志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任鸬鸟镇镇长、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任鸬鸟镇党委书记,沈海涌同志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鸬鸟镇镇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我单位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了鸬鸟镇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余委审办责报〔2023〕4号)。
余杭区审计局出具的对廖洪星同志、郭建同志任鸬鸟镇党委书记、镇长,沈海勇同志任鸬鸟镇镇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余委审办责报〔2023〕4号),指出了我单位在项目投资管理、经济决策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未经比选直接委托无资质的节能评估单位
采取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前期决策管理及项目中介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相继于2024年1月、2月印发《鸬鸟镇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鸬政〔2024〕2号),《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鸬政〔2024〕3号),加强项目前期决策管理及项目中介管理,把好准入门槛,杜绝此类情况再度发生。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
采取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印发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程序。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于2024年2月印发《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鸬政〔2024〕3号),明确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能,规范项目前期决策、项目中介、项目采购、项目合同、项目施工、工程变更、项目验收、项目资金以及资料档案管理等程序。
(三)36.71万元保证金应退未退。
采取整改措施:对尚未退还的保证金进行梳理,有序退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已全部将滞留的保证金拨付至相关企业。
(四)施工合同条款前后表述不一致
采取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印发管理制度,加强合同事前法务审查,按照鸬鸟镇合同(协议)审批单流程进行会签。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于2024年2月印发《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鸬政〔2024〕3号),加强项目合同管理,项目责任科办按“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合同的洽谈和草拟工作。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