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经济开发区东山漾街(仁河大道-现状村道)新建工程设计澄清文件(二)

发布时间:2024-06-27 14:05

余杭经济开发区东山漾街(仁河大道-现状村道)新建工程设计

澄清文件(二)

(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320700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34.2.2、技术、资信分—资信评分细则”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综合实力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0-2

2

业绩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1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中项目建安费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初步设计批复。如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0-2

修改后;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业绩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11月1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中项目建安费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初步设计批复。如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业绩指标的,另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0-4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招标人:杭州钱江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瑞新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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