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余政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2023年度研发投入(以余杭区税务部门核定数为准,下同)达1亿元以上的,2023年度需在余杭区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二)申报企业2023年度研发投入达1亿元(含)以下的,需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 建有区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包括科技、经信等政府部门认定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认定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

2. 2022、2023两个年度连续在余杭区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 2023年度营业收入(以余杭区税务部门核定数为准,下同)在2000万元以上;

4. 2023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且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2023年度研发投入高于2022年度。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无需纸质材料,申报企业请在2024年7月12日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ysx.com.cn/)在“政策服务”中搜索“2023年度余杭区企业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点击“立即申报”,逐项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材料原件的PDF扫描件,具体所需填报、上传内容如下:

(一)2022年度研发投入;

(二)2023年度研发投入;

(三)2023年度营业收入;

(四)企业建有的区级及以上研发机构(需上传认定证书或认定文件)。

三、补助标准

补助总额以年度财政预算数为限:

(一)对年度研发投入达1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300万元补助,对年研发投入达3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400万元补助,对年研发投入达5亿元以上的,直接给予500万元补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按其2023年度研发投入同比增量部分的2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

四、注意事项

(一)研发投入数据口径为企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中“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区统计局提供的截止上年度12月名单为准。

(三)2023年度享受“一企一策”政策的企业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执行人工智能小镇政策、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等研发投入扶持政策的企业,根据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政策、按最优惠政策执行的原则,实行就高补助。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区科技局合作科,0571-89518294、89518292;区财政局企业科,0571-89516183。

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咨询:0571-89516935、88728808。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3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