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办公地址调整实际,经区政府授权,现将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调整情况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区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24年5月9日
当前位置: | 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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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2510653/2024-15944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4-05-09 16:5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办公地址调整实际,经区政府授权,现将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调整情况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区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24年5月9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653/2024-159445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发布日期
2024-05-09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关于更新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2024-05-09 16:57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办公地址调整实际,经区政府授权,现将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调整情况予以公告。
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区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