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拓展技能人才培养渠道,推动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贯通,积极打造有利于我区劳动者接受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的平台,服务余杭经济发展,现将余杭区中职学校、成校承办技能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区教育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社区学院、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二、承办项目

1.全区技能培训主题班;

2.镇街(开发区)联系、组织的技能培训项目;

3.学校自行组织的技能培训项目,如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技能培训项目;

4.其他组织形式的技能培训项目。

三、技能培训项目操作流程和考核

1.技能培训项目操作流程,按照“余杭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操作规程”(另行下发);

2.技能培训项目考核,参照“余杭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施行(另行下发)。

四、资金申报、使用与管理

1.资金标准。按照《关于公布余杭区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4版)的通知》(余人社〔2014〕97号)文件规定的培训鉴定补贴标准进行申报。

2.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余杭区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余劳社〔2010〕45号)文件规定实施和接受管理、监督。

五、责任分工

1.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学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和资金核拨。

2.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和考核,将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

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技能培训项目的落实和资金管理,加强技能培训的组织发动,确保所在区域完成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教 育 局

2016年2月6日

余人社发〔2016〕17号.pdf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