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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水旱灾害预警工作,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结合我区实际,按照预警分级管理、重点提醒和多途径发布的要求,针对实测水雨情、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制定《杭州市余杭区水旱灾害预警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

附件:《杭州市余杭区水旱灾害预警工作方案》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杭州市余杭区水旱灾害预警工作方案

监测预警是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有效手段。为适应数字化改革发展需求,提高预警的精准性和时效性,结合我区实际,按照预警分级管理、重点提醒和多途径发布的要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针对实测水雨情、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等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制定了预警标准和发布流程。

实测水雨情预警

区林水局组织指导实测降雨预警工作。区林水局所属水文水资源监测站(以下简称“区水文站”)负责站点及系统维护,防灾与运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防运中心”)具体承担实测降雨预警工作。

(一)预警对象

预警短信发送至区级相关部门、水管单位及各镇街,具体包括区林水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汛相关科室负责人、水管单位人员;区应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防汛办负责人;属地镇街分管领导、防汛科室负责人、水利员。涉及山塘、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预警,短信同步发送至各巡查员。

(二)预警标准

1.降雨预警标准:单站“1小时降雨量超过30毫米”或“3小时降雨量超过60毫米”或“6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只统计整点时的数据。

2.水位预警标准:

(1)中型水库:超汛限水位、超防洪高水位、超设计洪水位、超校核洪水位、超坝顶高程。

(2)小型水库(山塘):超汛限水位、超设计洪水位、超校核洪水位、超坝顶高程。

(3)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超保证水位。

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发布分为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公众预警)和向有关部门、单位、受影响区域发布的专业预警信息(专业预警)。公众预警由区气象台牵头,通过“浙江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专业预警由区防运中心负责制作并发布预警产品,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传送给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专业预警包括预报预警和监测预警。

(一)预报预警

按照《浙江省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分为IV级(蓝色、可能发生)、III级(黄色、可能性较大)、II级(橙色、可能性大)、I级(红色,可能性很大)。    

1.24h预报预警

在省水利厅发布的县域山洪灾害指导产品的基础上,由区防运中心和区气象台进行会商,对未来24小时网格降雨预报数据进行分析,按照分区域(降雨集中区域)、分时段的细化要求,制作以镇(街)为单元的未来24h 山洪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以传真电报方式,送达各镇街、区防指办。

2、短临预报预警

当预计未来1h、3h、6h某一山洪灾害防治重点村落将出现强降雨,雨量可能达到或超过该重要村落预警阈值,平台自动发布相应等级的山洪灾害预报预警。

预警信息发送对象为区级和受影响的镇(街道)、村(社区)、网格(自然村)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

(二)监测预警

区林水局对降雨情况进行监测,当某一重点村落降雨雨量在1h、3h、6h时段内的降雨达到或超过预警阈值时,发布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监测预警。

预警信息发送对象为区级和受影响的镇(街道)、村(社区)、网格(自然村)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

洪水预警

区林水局组织指导全区洪水预警发布工作。区水文站负责余杭区洪水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对区级预警站(中苕溪、北苕溪)发布洪水预警,对省市级预警站(瓶窑、余杭、拱宸桥)进行区级转发。

1.洪水预警专业预警

区水文站预报河道水位达到洪水黄色、蓝色预警标准时,经与区防运中心负责人会商,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发布。制作洪水预警单,传真至各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同时电话叫应属地镇街分管负责人。

区水文站预报河道水位达到洪水橙色、红色预警标准时,经与区防运中心负责人会商,橙色预警经分管领导同意,红色预警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同意后发布。制作洪水预警单,传真至各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同时电话叫应属地镇街分管负责人。

2.洪水预警标准

洪水预警等级依据洪水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低至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分别代表小洪水、中洪水、大洪水和特大洪水。

余杭区洪水预警站各等级水位值

序号

预警站

所在河流

洪水蓝色

洪水黄色

洪水橙色

洪水红色

预警发布站级别

水位Z(m)

水位Z(m)

水位Z(m)

水位Z(m)

1

瓶窑

东苕溪

5.50<Z≤5.66

5.66<Z<6.66

6.66≤Z<7.20

Z≥7.20

省级

2

余杭

东苕溪

7.00<Z≤7.16

7.16<Z<8.40

8.40≤Z<8.90

Z≥8.90

3

拱宸桥

运河

2.40<Z≤2.66

2.66<Z<3.16

3.16≤Z<3.50

Z≥3.50

市级

4

潘板

北苕溪

7.50<Z≤8.00

8.00<Z<9.00

9.00≤Z<9.80

Z≥9.80

区级

5

长乐

中苕溪

6.50<Z≤7.00

7.00<Z<8.00

8.00≤Z<8.80

Z≥8.80

3.洪水预警社会公众预警

区水文站完成专业预警发布后,会同区林水局办公室在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4.洪水预警降级及解除

考虑流域洪水实际,经区防运中心和区水文站会商研判,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洪水预警逐级或越级降级,也可直接解除,并对社会公众发布。

旱情预警

区林水局组织指导全区水利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区水利旱情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区防运中心牵头,区水文站、河湖中心、东苕溪水利工程运管中心(以下简称“东苕溪中心”)、余杭林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水公司”)配合,具体做好全区水利旱情预警发布。

1.旱情预警专业预警

全区水利旱情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分别代表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水利旱情蓝色、黄色、橙色预警经分管副局长同意,红色预警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局长同意后,区防运中心制作水利旱情预警单,传真至各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并发至浙政钉水旱灾害防御群。

2.旱情预警标准

全区水利旱情预警包含7项指标,区水文站负责统计“降水量”、“连续无雨日数”、“降雨预报”3个预警指标,并监测全区水库水位;区河湖中心负责统计“饮水困难人数”、“供水紧张人数”2个预警指标,并统计四岭水库日供水量;东苕溪中心负责统计“四岭水库供水天数”1个预警指标;林水投资公司负责统计“小型水库蓄水率”1个预警指标。     

当各部门监控到有预警指标接近或达到标准时,及时上报区防运中心。当两个预警指标接近或达到标准时,区林水局组织会商研判,综合确定预警范围和预警等级。

余杭区水利旱情预警等级划分

序号

预警指标

蓝色

黄色

橙色

红色

1

降水量

偏少

50%~70%

偏少

70%~85%

偏少

85%~95%

偏少超过95%

2

连续无雨日数(天)

20

30

45

60

3

四岭水库供水天数

≤90

≤60

≤30

≤20

4

小型水库蓄水率

40%~50%

30%~40%

20%~30%

小于20%

5

降雨预报

气象预报未来两周无明显降雨

6

饮水困难人数(万人)

0.1~0.2

0.2~0.3

0.3~0.5

超过0.5

7

供水紧张人数(万人)

5~10

10~30

30~50

超过50

指标说明:1.降水量:指全区近30日累计面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2.连续无雨日数:指全区面平均降水量<3mm的连续天数;

3.四岭水库蓄水率:指水库蓄水量占正常蓄水量的百分率;

4.小型水库蓄水率:指25座小型水库蓄水量占正常蓄水量的百分率;

5.降雨预报:指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两周降雨情况;

6.饮水困难人数:指全区饮水困难人数;

7.供水紧张人数:指自然情况下,全区正常供水受影响或不能保证正常供水的人数。

3.社会公众预警发布

区林水局完成专业预警发布后,由局办公室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会公众预警。

4.预警降级及解除

经区防运中心牵头各部门组织会商研判,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旱情预警逐级或越级降级,也可直接解除,并对社会公众发布。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3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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