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1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17号)文件精神,结合余杭区实际,现将提前批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见附件),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联系部门:区林水局水利科 0571-88551719

联系地址:瓶窑镇羊城路566号 

附件:余杭区2024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分配计划表.wps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