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对内广泛征集、法规部门审核,并经集体审议,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信息索引号 | 002510186/2024-15896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4-04-08 15:2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186/2024-158968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4-08
关于公布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告
2024-04-08 15:26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对内广泛征集、法规部门审核,并经集体审议,2024年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暂无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