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无人机配送服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00:00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批准,现就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无人机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无人机配送服务(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2709001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无人机配送服务采购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1.5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投标报名

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426日至20244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形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市临平世纪大道西102九洲大厦703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571-89265552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458日   11:00

  杭州市余杭区瑞鸿大厦1920室。

、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2458日   11:00

  杭州市余杭区瑞鸿大厦1920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姓名:陈小君,电话:13588131640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临平世纪大道西102九洲大厦703

项目联系人姓名:陈卉,电话:89265552,传真:89260595


公告.pdf
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无人机配送服务(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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