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

为有序推进我区2024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根据《余杭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实施管理细则》(余建〔2020〕253号)等文件要求,请各镇街及时完成调查排摸工作并提交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救助对象:余杭区户籍并持有效证件的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困难残疾户等。

2.危房鉴定及改造要求: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应经第三方房屋安全机构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危房改造(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方式)能够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

二、申请材料

请各镇街严格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开展工作,并于3月8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农村困难家庭住房调查表(附件1);

2.农村困难家庭住房调查汇总表(附件2);

3.申请农户身份证(户主)、户口簿(全部家庭成员)扫描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放在同一页);

4.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困难残疾户证件扫描件(须含持证人信息页、家庭成员情况页、验证记录页,且证件须在有效期限内);

5.房屋现状照片及危房鉴定报告。

逾期不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年度救助名额。

附件:1.农村困难家庭住房调查表

2.农村困难家庭住房调查汇总表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农村困难家庭住房调查表

户主姓名


性别


身份

证号


农户类型

£特困户   £低保户   £低保边缘户   £困难残疾户 

家庭住址


联系

电话


家庭成员

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

健康状况

备注































建造年份


层数


间数


建筑面积(m2)


质量状况

(受灾情况)


结构类型

£钢混  £砖混  £砖木  £简易  £其他:_____

村委会确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基本情况与现(原)住房情况栏内容由困难家庭户主填写。

附件 2

农村困难家庭住房调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负责人签字:

序号

姓名

家庭

人口数

家庭住址

改造类型

(拆除重建/修缮加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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